返回政府网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您当前的位置: 索 引 号: 11340800003111216W/202602-00032 信息分类: 其他政策文件 文 号: 宜政办秘〔2026〕4号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机构: 安庆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2-04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生命周期: 关 键 词: 发文日期: 2026-02-04 15:03 名 称: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区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区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6-02-04 15:03 信息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安庆市信息公开 我要纠错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区 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 宜政办秘〔 2026 〕 4 号 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盘活城区存量资产,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赋能本土产业升级,增强对人才和企业的综合吸引力,创新 符合 城市发展规律的楼宇经济新路径,着力化解当前市城区商业办公用房去化周期较长、存量压力较大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城区商务楼宇更新提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 目标 立足安庆市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以盘活存量楼宇资源为手段,以 “性价比提升、功能复合、产业契合”为方向,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商务楼宇从“重开发”向“重运营”、从“求规模”向“求特色”转变,坚持一楼一策、分区定位,打造一批功能实用、成本适中、特色鲜明的精品楼宇,为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提供坚实的空间载体支撑。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环境营造方面的作用。 坚持因楼施策、注重实效。 结合楼宇区位、产权结构、产业周边等因素,推行 “一楼一策”精准更新机制,分类指导,采用“微更新”、“功能置换”、“综合改造”等多种模式,避免盲目追求高端化。 坚持产业协同、服务企业。 更新提升与本市首位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保障成长性企业、配套服务企业的空间升级需求。 坚持功能融合、提升活力。 鼓励商务办公与生活居住、商业服务、公共服务等功能混合布局,打造 “十分钟生活圈”,提升楼宇吸引力和粘性。 坚持规范管理、守住底线。 严守安全、环保底线,特别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结构安全,加强楼宇使用全周期管理,确保更新提升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坚持复合统筹、协调发展。 强化城市更新规划、更新片区与项目实施方案之间的统筹衔接,做好市级政策与全国、全省城市更新工作会议精神的对接,确保各项工作协同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摸底评估,建立分类项目库 1. 对城区内建成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空置率较高 , 但结构安全的存量商务商业楼宇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建立 “拟更新楼宇项目库”,根据楼宇现状、产权意愿、区位产业潜力等因素,结合分区定位和功能导向,划分为“重点示范类”、“改造提升类”、“微更新类”三类,实行动态管理,分批有序推进。对排摸中发现的原规划为工业用地且现状违规用作商务用途的楼宇,要结合低效用地处置等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加强产业用地空间准入和业态管理。对符合原规划功能但低效使用的工业楼宇和商务楼宇,加强评估分类。对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与周边规划无冲突的,鼓励其通过更新提质,延续或提升原有功能;对不符合现行区域发展规划或产业导向的,结合城市功能需求,有序引导其转型为公共服务设施或用于补充周边产业配套,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二)引导功能提升,满足多元需求 2. 支持产业功能嵌入,培育特色楼宇。 鼓励临近经开区、高新区的楼宇,升级改造为 “垂直产业园”,定向引入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中试、销售结算、总部办公等配套服务功能。推动楼宇定位与区域产业布局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专业楼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3. 鼓励功能混合兼容,推动功能转换。 在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存量楼宇通过低成本、快响应的功能转换方式,在一定期限内兼容人才公寓、员工餐厅(其设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不得设置在地下室等不符合消防、卫生安全规定的区域)、便捷商业、众创空间、教育培训、康体休闲、养老托育(仅限社区配套型楼宇)等功能。鼓励底层空间对外开放,设置便利店、咖啡茶座等便民设施。支持校地合作,打造低成本创业空间。高效整合商务楼宇和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业态。鼓励位于高校周边的存量楼宇,规划特定区域打造面向在校生及毕业生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支持通过 “属地补贴一点、园区让利一点”的方式,为青年创业项目提供低租金或免租期支持,并配套共享会议室、路演厅等公共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 文化和旅游 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在宜各高校) 4. 提升数字绿色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支持楼宇进行节能改造(更换节能门窗、照明、空调系统)、第五立面整治、加装充电桩、光伏设施、提升网络带宽等基础性改造,不追求 “高精尖”,重在“实用好用”,切实降低楼宇运营能耗和管理成本。优化交通规划,协调公交线路,完善微循环,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现状。(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 运输 局)
(三)创新更新模式,破解实施难题 5. 国企示范引领。 鼓励市、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市场研判和绩效评估,对商圈较好自有楼宇进行整体更新,统一招商运营,打造示范样板项目。示范项目应积极探索嵌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功能,树立标杆。(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 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6. 支持业主联盟。 对产权分散的楼宇,支持产权人依照法定程序自主成立业主更新委员会,鼓励通过 “统一设计、统一筹资、统一施工、共享收益”模式实施更新,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7. 探索“微更新”路径。 对更新预算有限的楼宇,支持从外立面翻新、大堂改造、电梯升级、卫生间整治、增加绿化等投入小、见效快的项目入手,快速改善形象。(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8. 探索规划土地激励。 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在重点更新片区,对通过提供开放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等提升区域价值的项目,研究探索容积率奖励的可行性。对因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等需调整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的,可探索通过规划程序予以优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政策环境,强化要素保障 9. 提供财政精准支持。 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鼓励各区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出台针对性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对引入主导产业配套企业且租期较长的业主,可按年度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探索对提供公共要素的项目,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研究允许适当增加经营性建筑面积的支持方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10. 强化金融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楼宇更新项目创新信贷产品,探索提供期限灵活、利率优惠的 “楼宇更新贷”。支持国有企业申报相关领域专项债券用于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为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专项信贷支持。(责任单位: 安庆金融监管分局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11. 简化审批流程。 打造楼宇更新项目审批 “一件事”。按需编制地块详细规划和启动更新、基础设施等项目。对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主体结构、不变更土地性质的改造项目,实行极简审批、备案管理或告知承诺制。对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结构变动的简易装修工程,试行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数据资源局) 12. 加强产权与业态管理。 建立健全楼宇产权及使用信息登记机制,为分散产权楼宇更新提供数据支撑。对在不动产权证书未单独记载的商务楼宇大堂等空间引入咖啡茶饮、超市零售等业态的,办理营业执照时 , 可提交办公楼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调查机构出具的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或竣工验收文件作为产权证明。加强对楼宇内业态变化的引导和监管,防止无序转换,确保楼宇主题特色和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安庆 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
- (五)提升运营服务,营造良好生态 13. 推广优质物业服务。 制定《安庆市商务楼宇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引导物业企业提供标准化、精细化服务,重点保障安保、保洁、设备维护等基础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 建立“楼长制”服务机制。 由各区为重点更新楼宇配备 “服务楼长”,协调解决企业入驻、工商注册、政策兑现等后续问题,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服务楼长”应主动对接高校创业指导部门,为大学生创业团队提供“一站式”落地服务。(责任单位:各区人民
(来源:安庆市-政府门户,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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