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县政府对违反公平竞争相关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现将1件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为公开发布)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修改后继续有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修改内容1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律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泰政办〔2021〕70号删除条款:三、鼓励引进和新设律师事务所中“(一)鼓励律所迁入。具有执业律师3人以上的县外律师事务所迁入泰顺的,按律师人数给予每人3万元的律所开办补助。 律所迁入前10年内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迁入的,开办补助标准分别调高到每人8万元、6万元和4万元。”“迁入和新设律师事务所(分所)符合总部经济和招商引资政策的,实行一事一议。开办补助以县外执业律师迁入人数计算。”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律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律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律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泰政办〔2021〕70号
泰政办〔2021〕70号
泰政办〔2021〕70号
删除条款:三、鼓励引进和新设律师事务所中“(一)鼓励律所迁入。具有执业律师3人以上的县外律师事务所迁入泰顺的,按律师人数给予每人3万元的律所开办补助。 律所迁入前10年内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迁入的,开办补助标准分别调高到每人8万元、6万元和4万元。”“迁入和新设律师事务所(分所)符合总部经济和招商引资政策的,实行一事一议。开办补助以县外执业律师迁入人数计算。”
删除条款:三、鼓励引进和新设律师事务所中“(一)鼓励律所迁入。具有执业律师3人以上的县外律师事务所迁入泰顺的,按律师人数给予每人3万元的律所开办补助。 律所迁入前10年内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迁入的,开办补助标准分别调高到每人8万元、6万元和4万元。”“迁入和新设律师事务所(分所)符合总部经济和招商引资政策的,实行一事一议。开办补助以县外执业律师迁入人数计算。”
删除条款:三、鼓励引进和新设律师事务所中“(一)鼓励律所迁入。具有执业律师3人以上的县外律师事务所迁入泰顺的,按律师人数给予每人3万元的律所开办补助。 律所迁入前10年内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迁入的,开办补助标准分别调高到每人8万元、6万元和4万元。”“迁入和新设律师事务所(分所)符合总部经济和招商引资政策的,实行一事一议。开办补助以县外执业律师迁入人数计算。”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1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支持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泰政办〔2022〕68号2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泰顺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泰政办〔2023〕45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支持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支持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顺县支持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泰政办〔2022〕68号
泰政办〔2022〕68号
泰政办〔2022〕68号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泰顺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泰顺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泰顺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泰政办〔2023〕45号
泰政办〔2023〕45号
泰政办〔2023〕45号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7日印发
原文下载:泰政办〔2025]〕30号 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图文解读]关于《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关于《泰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唐山市-科技部门,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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