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钛媒体App 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应在不降低煤电对电力系统支撑调节能力的前提下实施。融合项目的新能源规模要与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提升的调节能力匹配。强化煤电降碳,切实提升煤电降碳质效。

促进新能源消纳,减少弃风弃光,有效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鼓励多元创新,支持探索融合技术试点应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取适配融合场景模式。到“十五五”末,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场景模式成熟应用,融合项目相较改造建设前的年度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国家能源局)

来源: 钛媒体-快讯
赞(1) 支持本站
分享到

支持本站持续更新

如果这篇内容对你有帮助,欢迎扫码支持。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