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5年12月26日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百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令第178号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解决市委巡察整改指出的法治化建设滞后问题,通过立法明确职责、规范流程、强化保障,以法治手段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办法》主要特色
一是定位精准务实,紧扣存史、资政、育人功能,衔接上位法并结合大连实际,明确地方志工作法定地位与财政保障。二是

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中心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试行)》业经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百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 12月20日
大连市中心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试行)
为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强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保护,进一步保障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等场所的安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辽宁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噪声管理工作实际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简称《建议》),明确提出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为贯彻落实《建议》精神,加快提升服务业能级和质效,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2026年大连市服务业扩能提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共分为2部分,分别为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重点围绕服务业扩能和提质两条主线制定专项措施,大力促进服务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行业规模能级进一步提升,推动各行业加快提质升级,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左右,占GDP比重达到60%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37号)和《大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5号公布,市政府令第168号修正)规定,我市对市政府规章和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目录(共62件)和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等有关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30件)予以集中公布。
附件:1.大连市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目录
2.大连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6年大连市服务业扩能提质方案》业经2026年1月20日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百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月22日
2026年大连市服务业扩能提质方案
为加快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推动服务业实现品质更优、效率更高、创新动能更强、开放水平更高、市场环境更佳,制定本方案。
2026年,围绕服务业扩能提质,大力促进服务业分领域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行业规模能级进一步提升,推动各行业加快提质升级,提升服务业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6〕3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函〔2025〕104号)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完成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调整完善工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成果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现将调整完善后的大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1月23日
大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海茂村、甘井子小队农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业经2026年1月7日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百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1月21日
大连市2026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一、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
实施1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沙河口区马栏街道鹏程街、西岗区新云巷、长海县东山A园等5600户城市危旧房改造。改造老旧供热管网100公里、老旧燃气管网100公里、老旧排水管网150公里。完成20万户老旧供水管网及水表改造。(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辽宁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确定的工作机制,经市委编办协商,市数据局对取消、增加行政职权等情况下的权责清单调整申请进行受理,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鉴此,市数据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对权责清单的调整事项申请进行梳理,形成《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并提请市政府出台《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直部门权责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6年1月6日,市政府出台《通知》。
《通知》根据法律法规修改等情况共调整权责清单事项116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检查6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共涉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

适应网约车行业发展新形势,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与各方合法权益,我市对2016年出台的《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现解读如下:
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约车行业经营服务管理,及时跟进新业态演化,与上级规定保持一致,强化多部门全链条联合监管,完善退出机制与权责划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与互联网融合健康发展。
1.完善平台退出机制。明确平台取得经营许可后,无正当理由180日未接入车辆开展经营服务或开展经营服务后连续180日无营运,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2.保障驾驶员权益。平台需公示订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基准地价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75号)要求:基准地价原则上每3年全面更新一次。
为保证我市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充分发挥地价在土地市场和土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支持和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有必要开展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