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临沧市人民政府 本站支持IPv6/IPv4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政协临沧市委员会 临沧市监察委员会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昆明市政府 昭通市政府 曲靖市政府 玉溪市政府 保山市政府 楚雄州政府 红河州政府 文山州政府 普洱市政府 西双版纳州政府 大理州政府 德宏州政府 丽江市政府 怒江州政

《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为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雷电灾害是我国最严重的十大自然灾害之一,临沧市雷暴天气多发频发,在雷电区划中全境处于强雷区、高易发区,年平均雷暴天数达70天,每年都有雷电灾害事件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25年3月31日,中国气象局公布新修订的《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4号),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当前,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仍存在责任体系不够健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部门监管职责不够清晰、监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1日
临沧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雷电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雷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