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的基金投资管理
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资本”)成立于2017年10月,是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专业的基金投资管理平台和市场化股权投资实施主体,广西首家获得资本市场主体信用评级AA+的国有股权投资机构。
为贯彻国家关于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的战略部署,广投资本及旗下管理人在管母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未来产业领域子基金管理机构,诚邀合作。
1、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在量子科技、核聚变等未来产业领域有丰富产业资源和优秀投资能力的基金管理机构。
2、子基金基本要求
(一)子基金基金组织类型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企业。
(二)子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分期缴付,首次缴付出资比例视基金拟投项目总量而定。
(三)广投资本统筹协调各母基金主体对单只基金合计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基金目标规模的50%,剩余部分由管理机构自行募集。
单只基金中,管理人募集的社会资本方出资原则上应不低于30%。
(四)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10年(含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
(五)子基金投资领域主要投向和储备项目应聚焦于量子科技、核聚变等未来产业领域。
(六)子基金投资方式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及以战略入股为目的的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战略配售/港股基石等。
(七)子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内,每年管理费不得超过实缴金额的2%;退出期内,每年管理费不得超过已投未退金额的2%;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八)子基金原则上按照“基金整体先回本后分利,退出项目即退即分”原则进行分配。
(九)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 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 在公开市场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二、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
- 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或行业监管规定等禁止从事的业务。
子基金参与IPO企业战略配售投资、港股基石投资及参与上市公司并购、定向增发、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可转换债、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投资等不纳入本条第二款所列限制范围。
如出资主体为政府类母基金、地市合作母基金,其另有约定的,以相关约定或指导意见为准。
1、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且实缴资本或净资产不得低于在基金中的认缴出资额。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
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被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三)有完善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筛选机制和投资决策机制、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具有与量子科技、核聚变等未来产业领域匹配的投资管理经验和优质项目储备。
(五)具有与申报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六)能够为被投企业提供融资、订单、辅导、产业扶持、管理咨询、人才引进等增值服务。
(七)在基金投资领域具备较强的产业图谱研究能力及成果、产业战略咨询能力、产业及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
2、遴选流程
(一)公开征集。广投资本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向,通过企业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及申报指南文件等。
三、统一提交至联系邮箱及联系地址进行初步筛选
(二)机构申报与路演。拟申请广投资本及各母基金主体出资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征集公告等相关要求编制子基金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联系邮箱及联系
地址
进行初步筛选。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路演对接。
(三)立项。根据子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及路演对接情况择优选择若干子基金进入立项环节。
(四)尽职调查。
对于已立项的子基金,广投资本及各母基金主体独立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五)答辩。
广投资本及各母基金主体、相关产业行业专家委员(如有)组成评审组,各评委对子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提问,并根据子基金管理机构的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和评分。
根据答辩评价和评分情况,确定入围的基金管理机构,并推进相关子基金进入投资决策环节。
(六)投资决策。广投资本及各母基金主体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入围的基金进行审议并做出投资决策。
(七)社会公示。经决策通过的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子基金,将在企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八)法律文件的签署和资金拨付。
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广投资本及各母基金主体将及时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文件的起草、谈判、修订、签署和资金拨付。
1、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可扫描文末二维码查阅本公告及《广投资本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请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编制、递交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完整性承担完全责任。
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18:00前。
四、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或更改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在受理截止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以下联系邮箱:gigcapital_fund@163.com。
申报机构应同时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骑缝章后邮寄至以下联系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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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申报日期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材料递交后,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或更改。
申报主体一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视为认同并接受本申报指南(含附件)提出的全部要求。
后续将按遴选规则,开展初审、遴选评审、尽职调查等工作。
1、其他事项
(一)本申报指南属于要约邀请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2、(二)广投资本及旗下母基金管理人对此次公开征集子基金管理人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2:申报材料模版.docx
https://www.pedaily.cn/s104/
投资界
原文地址:
https://news.pedaily.cn/202608/568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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