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基金等金融工具在支持徐州市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引擎作用,着力培养“耐心资本”,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拟发起设立徐州市天使投资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天使基金”或“基金”),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
现公开遴选天使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遴选工作规则、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进行衡量审查,保证所有同等条件下的应征管理机构机会平等。
(二)依法依规原则。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
(三)遵循市场规律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选择渠道,选择与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天使基金设立要求
1、(一)基本要求
1、基金募集、设立、投资运作应当符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要求;
2、基金按规定在中基协进行产品备案,依法依规运作;
3、基金应当注册在徐州市;
4、基金总规模10亿元。
其中,徐州市国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集团”)认缴出资不超过7亿元、占比不超过70%;
基金管理人认缴出资不低于0.1亿元、占比不低于1%。
剩余的资金(不低于2.9亿元,占比不低于29%)通过市场化方式募集;
5、基金采取双GP运作模式。国盛集团指定主体担任普通合伙人,择优公开遴选符合标准的外部管理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与执行事务合伙人。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
2、(二)存续期限
存续期不超过20年,其中投资期8年,退出期12年,确需延长存续期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报徐州市政府批准后,按基金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
3、(三)投资地域
天使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于徐州市项目的资金不得低于政府实缴出资的金额。
4、(四)投资领域
围绕徐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发展,重点投资徐州市鼓励和扶持发展的创新产业及其他重点产业的早期项目。
不得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的领域。
5、(五)投资方式及比例
天使基金通过“直投+子基金”方式开展投资业务。天使基金对单只子基金的认缴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
为缓冲早期项目投资风险,天使基金及其子基金可将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投资于其他阶段项目。
6、(六)投资阶段
天使基金及其子基金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需投资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早期项目:
1、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
2、接受投资时,企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3、接受投资时,须为其首两轮对外募资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6年;
4、接受投资时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7、(七)投资决策
天使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天使基金投资、投后、退出等事项的决策。具体投资决策机制在基金协议中明确。
天使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派代表担任下设子基金的投资决策机构成员或观察员,并根据省、市相关制度规定,开展政策合规性审查,防范子基金盲目决策风险。
8、(八)管理费
天使基金直接投资项目部分管理费在投资期计提比例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5%/年,退出期计提比例不超过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的2%/年;
投资子基金部分管理费在投资期计提比例不超过天使基金在子基金中实缴金额的0.5%/年,退出期计提比例不超过天使基金在子基金中未退出实缴金额的0.5%/年。
天使基金子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不超过天使基金层面计提标准。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9、(九)门槛收益与业绩报酬
天使基金不设置门槛收益率;
天使基金退出所获得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分配按照“先本金后收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直接获得的业绩报酬不超过天使基金投资收益的25%。
10、(十)损失容忍
天使基金的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不超过50%;直接投资、通过子基金投资的单一早期项目的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不超过100%。
11、(十一)托管银行
通过公开市场化遴选方式选取徐州市范围内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12、(十二)负面清单
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将基金投资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
10、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申报要求
1、(一)管理机构要求
管理机构相关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条件:
1、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2、对天使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且不低于500万元;
3、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4、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
5、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6、有与天使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7、有与天使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8、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9、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二)管理团队要求
1、配备专职管理团队不低于5人,成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领域的投资经验,在申报机构工作不少于3年;
配备的专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应全部具有3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
2、管理机构须保证核心成员的稳定性,基金协议须对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和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被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须经基金合伙人(股东)会议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表决通过;
3、核心成员的历史业绩确保真实可核查,核心成员应在相关基金曾担任关键人士或投决会成员或委派代表,或在申报机构及相关基金的管理人中担任负责投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4、基金投资进度完成70%前,核心成员不得募集和管理投资领域、投资地域、投资阶段均相同的其他基金。
四、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包括:
(一)公开征集:制定申报指南等征集文件并公开发布;
(二)材料审查: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
(三)尽职调查:组织开展尽职调查,着重对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历史业绩、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和法务、财务、业务等重要信息全面核查;
(四)专家评审: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申报机构现场询问等,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基金管理人资格;
(五)结果公示:对候选基金管理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为入选基金管理人;
公示发现重要问题线索的,应当组织进行针对性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入选。
五、申报方式
(一)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天使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详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相关用印、格式、封面和装订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国盛大厦11楼1115室。
申报材料汇编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xzcyfzjjgl@163.com。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1日)。如仅有1家基金管理人提交申报资料,则申报截止时间顺延5个工作日。
联系人
:李金洲,19516261356。
徐州市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
附件:徐州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说明.docx
https://www.pedaily.cn/s104/
投资界
原文地址:
https://news.pedaily.cn/202607/5667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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