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集中采购(集采)政策自实施以来,一直被视为降低药价、惠及民生的重要举措。然而,近期媒体曝光的两极分化现象,却让这一惠民政策陷入了尴尬境地。据21世纪经济报道,陕西西安一家医保定点药店的负责人陈老板在社交平台上晒出了店内精心打造的“医保集采药品专区”,整齐的药柜、清晰的公示信息,看似一切规范有序,但陈老板却无奈感叹:“集采药品全面上架,价格亲民到超乎想象,但卖一单亏一单,实在心疼。”与此同时,央视新闻报道,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家名为京远大药房的药店竟以3960元的价格售出一盒第十一批国家集采品种——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单片价格高达396元,而该药品的中选价最低仅为49元。一边是药店亏本经营,一边是违规天价牟利,集采政策在落地过程中遭遇了令人深思的反差。
集采政策的初衷是通过“以量换价”大幅降低药品价格,让患者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从宏观层面看,这一目标确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大量药品价格降幅超过50%,甚至超过90%,切实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然而,政策在终端零售环节的传导却出现了“肠梗阻”。陈老板的遭遇并非个例,其同行反映:“齐鲁阿托伐他汀支付价1.68元,按政策上浮15%后终端售价1.9元,进价却达2.4—2.8元。”这意味着,药店每卖出一盒集采药品,不仅没有利润,反而要承担亏损。这种“卖一单亏一单”的窘境,直接打击了药店参与集采的积极性。部分经营者甚至坦言:“上面要求必须落实集采药品上架销售工作,可我们至今不会操作。”政策执行中的操作复杂性和成本压力,正在成为药店可持续经营的现实障碍。
与亏本经营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药店利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漏洞,将集采药品以天价出售,从中牟取暴利。呼和浩特京远大药房以3960元出售集采药品的行为,正是这种乱象的典型代表。该药品在第十一批国家集采中,10片装的中选价根据不同生产企业为49元至89.99元,最低仅49元。而该药店却以近40倍的价格出售,严重背离了集采政策的惠民初衷。这种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使集采政策的公信力受到质疑。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药店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另一方面,监管的缺位和处罚力度不足,也为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集采政策在执行中出现的“亏本”与“天价”并存的现象,反映出政策设计与市场现实之间的深层矛盾。从政策层面看,集采药品的定价机制主要基于医院采购环节,而药店作为零售终端,其采购渠道、运营成本与医院存在显著差异。当集采药品的进价高于政策规定的终端售价时,药店自然陷入亏损。这种价格倒挂现象,暴露出政策在制定时对药店经营成本考虑不足。此外,集采药品在药店的覆盖率、采购便利性等方面也存在短板,导致部分药店难以合规经营。从市场层面看,部分药店利用患者对集采药品价格信息的不了解,违规高价销售,则反映了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要解决这一矛盾,需要政策制定者、监管部门、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店多方协同,共同探索平衡控价惠民与药店可持续经营的可行路径。
针对集采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业内专家建议,首先应完善集采药品在零售环节的定价机制,适当考虑药店的合理利润空间,避免价格倒挂。例如,可以建立集采药品在药店的动态调价机制,根据进价变化及时调整终端售价。其次,应加强监管力度,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药店的销售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对违规高价销售行为予以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应简化药店参与集采的流程,降低操作门槛,并加强对药店从业人员的政策培训,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此外,还可以探索“互联网+集采”模式,通过线上平台直接向患者销售集采药品,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降低药价。
集采政策是一项惠及亿万民众的重大改革,其成效有目共睹,但执行中的矛盾也不容回避。从陕西西安药店的亏本经营,到内蒙古呼和浩特的违规天价,这些案例警示我们,政策的落地需要更加精细化的设计和更严格的监管。只有兼顾控价惠民与药店可持续经营,才能让集采政策真正发挥实效,让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未来,随着政策不断完善和监管持续加强,集采药品在零售环节的乱象有望得到遏制,而药店也将在规范经营中找到生存与发展之道。集采改革的道路或许曲折,但方向正确,终将走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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