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2号 《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5年9月26日第2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2025年第3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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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2号 《政府粮食储备安全风险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5年9月26日第2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