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事项目录】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的通知

11340800003111216W/202507-00028

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

宜政办秘〔2025〕12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25-07-19

2025-07-19 17:13

【决策事项目录】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的通知

【决策事项目录】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7-19 17:13 信息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安庆市信息公开 我要纠错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的通知 宜政办秘〔202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请市政府决定是否新增或者调整决策事项。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9日 附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2025年) 序 号 类别 承办单位 事项名称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 时间 1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市发展 改革委 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 第4季度 2 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市交通 运输局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望江至宿松段、S99安庆至九江高速公路宿松支线及S35宿松至彭泽高速公路安徽段特许经营项目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 第4季度 3 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市交通 运输局 安庆海口长江大桥特许经营项目 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 第2季度 4 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市交通 运输局 开展全市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2024—2027年)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 第1季度 5 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市自然 资源和 规划局 调整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 第4季度 6 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市教育 体育局 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 第1季度 7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市水利局 安庆市下浒山水库湖泊保护暨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 第1季度 文件下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 年)的通知.docx 文件下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 年)的通知.pdf 文件下载

【决策事项目录】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7-19 17:13 信息来源: 安庆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 安庆市信息公开 我要纠错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的通知 宜政办秘〔2025〕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提请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报请市政府决定是否新增或者调整决策事项。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管委会、安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2025年)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9日 附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2025年) 序 号 类别 承办单位 事项名称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 时间 1 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市发展 改革委 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2025年 第4季度 2 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市交通 运输局 G4231南京至九江高速公路望江至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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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庆市-政府门户,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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