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艺人被判刑!
据中新网报道,因购买持有2000余部未成年人性影像,台湾艺人黄子佼二审被判1年6个月、缓刑4年,须义务劳动180小时、接受法治教育3场,案经检方上诉至第三审。5月7日,台湾“最高法院”驳回检方上诉,黄子佼仍获缓刑。据此前报道,黄子佼自2014年2月起在非法偷拍网站注册会员,陆续购买、下载未成年人性影像,被台北地检署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查出其持有少年儿童性影像2259部,未成年被害人达35人。2024年12月,法院依其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处黄子佼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
之后,检方另查获黄子佼涉嫌持有其他未成年人性影像,追加起诉。二审审理期间,黄子佼称自己不懂法律,与妻子离婚,因为此案“失去一切”,还要支付赡养费,请求法官轻判。
另外,据极目新闻报道,二审时,黄子佼改口认罪,并表示积极与被害人洽谈和解。但因涉案的部分影像中,有被害人手持包含姓名、学校等个人资料拍摄,当地法院认定黄子佼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将他加重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不过,据台媒报道,当地法院指出黄子佼先前并未犯下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再加上他与37位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赔偿损失,最后判其缓刑4年。
二审宣判后,黄子佼提出上诉,如今全案确定,维持二审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黄子佼1972年3月30日出生于中国台湾,主持人,曾主持《超级星期天》《全明星歌会》《娱乐星工厂》《娱乐头条》等节目。
(来源:虎嗅-24小时(项目类),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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