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有效期的通知

时间:2026-04-30 11:10:16 来源:湛江市人民政府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经评估,现决定将《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湛府〔2021〕3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湛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4月28日 相关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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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经评估,现决定将《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湛府〔2021〕3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湛江市人民政府2026年4月28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家、省的工作部署,经评估,现决定将《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湛府〔2021〕3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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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湛江市-科技部门,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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