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英涛任浙江开放大学泰顺学院院长,免去其泰顺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建勋任泰顺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泰顺县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刘万利任浙江开放大学泰顺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泰顺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邱永为任泰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贤在任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泰顺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蔡亚泉任泰顺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主任;
任培养任泰顺县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泰顺石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罗志攀任泰顺石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洪志敬的浙江开放大学泰顺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潘永生的泰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吴小娟的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学明的泰顺县城镇工程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泰顺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唐山市-科技部门,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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