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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闲置土地调查公告 05-07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我局现对乌什县黎明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乌什县奥特贝希乡巴什阿克玛(1)村与托斯玛(2)村交会处、乌什县英阿瓦提乡贡格拉提(5)村巴扎对面2宗疑似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乌什县黎明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其名下位于乌什县奥特贝希乡巴什阿克玛(1)村与托斯玛(2)村交会处,宗地编号为WS2024-07,面积为1324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的土地;其名下位于乌什县英阿瓦提乡贡格拉提(5)村巴扎对面,宗地编号为WS2024-08,面积为594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的土地。 二、调查原因:以上2宗地均存在未按约定日期动工开发建设、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 三、 需提供材料:请土地使用权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四、法律后果:土地使用权人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五、送达方式: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热夏提·斯拉木拒接电话、公司人员不在县域内办公无法直接送达,按照贵公司营业执照上地址无法邮寄送达,现向土地使用权人公告送达本调查通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姓名:马春菊 联系电话:18799935180,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胜利中路98号环保档案综合楼五楼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我局现对乌什县黎明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乌什县奥特贝希乡巴什阿克玛(1)村与托斯玛(2)村交会处、乌什县英阿瓦提乡贡格拉提(5)村巴扎对面2宗疑似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乌什县黎明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其名下位于乌什县奥特贝希乡巴什阿克玛(1)村与托斯玛(2)村交会处,宗地编号为WS2024-07,面积为1324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的土地;其名下位于乌什县英阿瓦提乡贡格拉提(5)村巴扎对面,宗地编号为WS2024-08,面积为594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的土地。 二、调查原因:以上2宗地均存在未按约定日期动工开发建设、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 三、 需提供材料:请土地使用权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四、法律后果:土地使用权人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五、送达方式: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热夏提·斯拉木拒接电话、公司人员不在县域内办公无法直接送达,按照贵公司营业执照上地址无法邮寄送达,现向土地使用权人公告送达本调查通知。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姓名:马春菊 联系电话:18799935180,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乌什县胜利中路98号环保档案综合楼五楼
乌什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7日
乌什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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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政府门户,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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