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见中国
未来经济坐标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

发布时间:2025-11-13 字号:大中小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四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已经2025年9月18日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 申长雨2025年11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一、关于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2节的修改(一)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2节第一段修改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不得填写虚假的发明人。在专利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对请求书中填写的发明人是否符合该规定一般不作审查,但有证据表明请求书中填写的发明人不符合该规定的除外。(二)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2节第二段中的“发明人应当是个人,请求书中不得填写单位或者集体,以及人工智能名称,例如不得写成‘××课题组’或者‘人工智能××’等。”修改为“发明人应当是个人(即自然人),请求书中应当填写所有发明人的身份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请求书中不得填写单位或者集体,以及人工智能名称,例如不得写成‘××课题组’或者‘人工智能××’等。”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二、关于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6节的修改(一)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6节第二段新增一句,内容如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请求书中填写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核实。(二)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4.1.6节新增最后一段,内容如下: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师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或者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依照《专利代理条例》处理。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三、关于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2节的修改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6.2.1.2节和第6.2.2.2节各新增最后一段,内容如下: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但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未在请求书中声明要求该优先权的,分案申请视为未要求该优先权,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四、关于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4节的修改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第4.4节第一段修改为:动物和植物是有生命的物体。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动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法所称的动物不包括人,所述动物是指不能自己合成,而只能靠摄取自然的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来维系其生命的生物。专利法所称的植物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动物和植物品种可以通过专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保护,例如,植物新品种可以通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给予保护。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五、关于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2.2节的修改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2.2节最后一段修改为:对于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专利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作出说明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声明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申请人声明放弃的,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在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时一并公告申请人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申请人不同意放弃的,应当驳回该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视为撤回该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放弃已经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应当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附交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声明。此时,对那件符合授权条件、尚未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发出授权通知书,并将放弃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书面声明转至有关审查部门,由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公告上注明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自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之日起终止。本节其他内容无修改。六、关于第二部分第四章第6.4节的修改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6.4节修改为: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是针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而言的,因此,对发明创造性的评价应当针对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在判断创造性时,应当针对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整体进行评价,即评价技术方案是否具备创造性,而不是评价某一技术特征是否具备创造性。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例如,使发明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的技术特征,或者体现发明克服技术偏见的技术特征,应当写入权利要求中;否则,即使说明书中有记载,评价发明的创造性时也不予考虑。对技术问题的解决没有作出贡献的特征,即使写入权利要求中,通常也不会对技术方案的创造性产生影响。【例如】一项涉及照相机的发明,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实现更灵活的控制快门,该技术问题是通过改进相机内部的相关机械和电路结构实现的。在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后,申请人在权利要求中增加了包括照相机外壳的形状、显示屏大小、电池仓的位置等特征。说明书中并未说明权利要求新增特征与所述技术问题的解决存在任何关联,这些新增特征或者是权利要求主题本身所隐含的常规组成部分,或者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基于其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所能得到的,申请人也未提供证据证明或者充分理由说明这些技术特征能够给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任何进一步的技术效果,因此,上述技术特征没有对所述技术问题的解决作出贡献,并不会给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带来创造性。七、关于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节的修改(一)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节标题修改为: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相关规定。(二)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1节修改为:审查应当针对要求保护的解决方案,即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解决方案进行,必要时应当针对说明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在审查中,不应当简单割裂技术特征与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等,而应将权利要求记载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对其中涉及的技术手段、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获得的技术效果进行分析。(三)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1节新增第6.1.1节,内容如下:6.1.1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审查对于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如果其中的数据采集、标签管理、规则设置、推荐决策等含有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则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四)将《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1节中的“6.1.1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审查”修改为“6.1.2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审查”,将“6.1.2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审查”修改为“6.1.3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审查”,将“6.1.3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修改为“6.1.4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审查”。(五)在《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第6.2节新增第(1)项,内容如下:(1)包含算法特征或商业规则和方法特征的发明专利申请,如果违反了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了公共利益,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1】一种基于大数据的商场内床垫销售辅助系统申请内容概述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是一种基于大数据的商场内床垫销售辅助系统,其通过摄像模块和人脸识别模块完成顾客面部特征信息的采集并得到顾客的身份识别信息,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数据分析,评估顾客对床垫的真实偏好,帮助商家精准营销。申请的权利要求一种基于大数据的商场内床垫销售辅助系统,包括床垫展示设备和管理中心,其特征在于:所述床垫展示设备包括控制模块和信息采集模块,用于展示和辅助销售床垫产品并收集顾客数据;所述控制模块用于与管理中心进行数据交互;所述信息采集模块包括摄像模块和人脸识别模块,用于采集顾客的面部特征信息,利用关键点检测算法调整面部姿态以获得归一化人脸图像,将归一化人脸图像通过人脸检测算法定位待识别的人脸区域,并结合主成分分析法提取人脸区域内的人脸特征,进而得到顾客的身份识别信息;所述管理中心包括管理服务器和分析辅助系统;所述管理服务器对多个床垫展示设备进行管理;所述分析辅助系统根据顾客的身份识别信息,利用床垫展示设备收集的数据分析得到顾客的真实偏好,并向管理中心反馈分析结果。分析及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条款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从该发明创造请求保护的解决方案可知,将图像采集和人脸识别手段用于商场等经营场所进行床垫的精准营销,不属于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此外,为了获取和分析顾客对床垫的真实偏好,对顾客的面部信息进行采集并获取其身份识别信息显然是在顾客未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的,申请中也未表明数据获取或者信息采集合法、合规。因此,该发明创造与法律相违背,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2】一种无人驾驶车辆应急决策模型的建立方法申请内容概述发明专利申请的解决方案是一种无人驾驶车辆应急决策模型的建立方法,以行人的性别和年龄作为障碍物数据,通过训练出的决策模型来确定无法避让障碍物情况下的被保护对象和被撞对象。申请的权利要求一种无人驾驶车辆应急决策模型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无人驾驶车辆的历史环境数据和历史障碍物数据,所述历史环境数据包括车辆的行驶速度、与所在车道上障碍物的距离、与相邻车道上障碍物的距离、所在车道上障碍物的运动速度和运动方向、相邻车道上障碍物的运动速度和运动方向;所

查看原文 →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远见网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局令第84号)
分享到
讨论区

评论 抢沙发

围绕文章展开讨论,保持简洁、具体、可引用。

远见网

全新产业投资平台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