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以满足群众就近就便看病就医需求为出发点,以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为支撑,推进医疗卫生人员、服务下沉和基层能力提升,推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提出如下措施。一、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一)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布局。统筹行政区划调整、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持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布局。对未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街道,根据地方实际依次通过辖区内政府办一级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二、三级医院延伸提供服务和确有必要的按标准新建等途径,动态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空白。二级医院要稳定设置、优化功能,加强常见病专业建设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信息,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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