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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2026-05-07

关于公开征求《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公告
来源:地区数字化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6-05-07 17:15:45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中 小 ]
来源:地区数字化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6-05-07 17: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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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起草了《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7日二、征求意见内容《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分工、项目申报、项目审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监督和绩效管理以及附则等八个章节。三、征求意见重点1.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否涵盖了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部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及信息技术专业服务。2.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报的条件、不支持申报的项目类型是否合理。3.项目审查流程。项目审批、备案、变更等流程是否科学、规范。4.项目建设与运维。项目建设模式、运维责任主体、运维服务申报等规定是否明确、可行。5.项目验收与监督。项目验收标准、监督和绩效管理措施是否严格、有效。四、提交意见方式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13428242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2.信函邮寄。请将意见邮寄至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地址:邮寄至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19楼1911室(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规划建设科),邮编84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五、其他事项1.请各有关单位、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2.提交意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3.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雷刚;联系电话:15909070921附件:《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2026年5月7日
为进一步规范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起草了《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起草了《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7日
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7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二、征求意见内容
《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分工、项目申报、项目审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监督和绩效管理以及附则等八个章节。
《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稿)》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总则、分工、项目申报、项目审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监督和绩效管理以及附则等八个章节。
三、征求意见重点
三、征求意见重点
1.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否涵盖了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部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及信息技术专业服务。
1.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否涵盖了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部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及信息技术专业服务。
2.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报的条件、不支持申报的项目类型是否合理。
2.项目申报要求。项目申报的条件、不支持申报的项目类型是否合理。
3.项目审查流程。项目审批、备案、变更等流程是否科学、规范。
3.项目审查流程。项目审批、备案、变更等流程是否科学、规范。
4.项目建设与运维。项目建设模式、运维责任主体、运维服务申报等规定是否明确、可行。
4.项目建设与运维。项目建设模式、运维责任主体、运维服务申报等规定是否明确、可行。
5.项目验收与监督。项目验收标准、监督和绩效管理措施是否严格、有效。
5.项目验收与监督。项目验收标准、监督和绩效管理措施是否严格、有效。
四、提交意见方式
四、提交意见方式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13428242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
1.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13428242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
2.信函邮寄。请将意见邮寄至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地址:邮寄至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19楼1911室(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规划建设科),邮编84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
2.信函邮寄。请将意见邮寄至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地址:邮寄至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北京路25号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19楼1911室(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规划建设科),邮编843000),并在信封上注明“《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反馈”。
1.请各有关单位、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请各有关单位、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提交意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2.提交意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3.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3.地区数字化发展局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雷刚;联系电话:15909070921
联系人:雷刚;联系电话:15909070921
联系人:雷刚;联系电话:
15909070921
附件:《阿克苏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
阿克苏地区数字化发展局
2026年5月7日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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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阿克苏地区-科技部门,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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