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4 10:13:00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重大项目融资能力,我委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开展重大项目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作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共同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优质融资服务。二、合作内容(一)试点合作机构对拟开展投(债)贷联动的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尽职调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审核项目,提供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股权融资、公开市场债务融资、结构化融资,以及压缩审批周期、放宽中长期贷款期限、优惠利率等服务;(二)试点合作机构按月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最新金融政策,参与项目调度和专题会议;(三)试点合作机构配合开展试点工作评估,持续优化重大项目融资服务。三、合作机构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汉金融机构;(二)不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不在被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暂停执业期间,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具有较强融资服务和风险管控能力,能有效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创新相应的融资产品;(四)能指定专门团队或人员参与工作专班,对接试点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四、申报材料(一)合作申请函及单位基本情况;(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三)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四)近三年服务我市重大项目融资情况及典型案例(3-5个),可提供的金融服务类型;(五)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1);(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须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五、申报方式及时间(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二)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模式,具体要求如下:1.线上申报:将申报材料扫描合并为单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申请,发送至邮箱whdarc8279@163.com。2.线下申报: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75号武汉市发改委。六、审核确定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试点合作机构名单,并签订合作协议。联系人:李书豪 联系电话:82796063 附件:1.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附件1.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xls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pdf 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浏览pdf、请点击下载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公开征集有关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闭 【打印此页】
通知公告 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4 10:13:00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重大项目融资能力,我委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开展重大项目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作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共同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优质融资服务。二、合作内容(一)试点合作机构对拟开展投(债)贷联动的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尽职调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审核项目,提供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股权融资、公开市场债务融资、结构化融资,以及压缩审批周期、放宽中长期贷款期限、优惠利率等服务;(二)试点合作机构按月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最新金融政策,参与项目调度和专题会议;(三)试点合作机构配合开展试点工作评估,持续优化重大项目融资服务。三、合作机构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汉金融机构;(二)不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不在被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暂停执业期间,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具有较强融资服务和风险管控能力,能有效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创新相应的融资产品;(四)能指定专门团队或人员参与工作专班,对接试点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四、申报材料(一)合作申请函及单位基本情况;(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三)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四)近三年服务我市重大项目融资情况及典型案例(3-5个),可提供的金融服务类型;(五)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1);(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须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五、申报方式及时间(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二)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模式,具体要求如下:1.线上申报:将申报材料扫描合并为单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申请,发送至邮箱whdarc8279@163.com。2.线下申报: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75号武汉市发改委。六、审核确定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试点合作机构名单,并签订合作协议。联系人:李书豪 联系电话:82796063 附件:1.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附件1.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xls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pdf 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浏览pdf、请点击下载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公开征集有关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闭 【打印此页】
通知公告 市发改委关于公开征集重大项目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24 10:13:00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重大项目融资能力,我委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开展重大项目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作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内容,共同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优质融资服务。二、合作内容(一)试点合作机构对拟开展投(债)贷联动的项目,依法依规开展尽职调查,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审核项目,提供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函、股权融资、公开市场债务融资、结构化融资,以及压缩审批周期、放宽中长期贷款期限、优惠利率等服务;(二)试点合作机构按月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和最新金融政策,参与项目调度和专题会议;(三)试点合作机构配合开展试点工作评估,持续优化重大项目融资服务。三、合作机构条件(一)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汉金融机构;(二)不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不在被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暂停执业期间,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具有较强融资服务和风险管控能力,能有效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创新相应的融资产品;(四)能指定专门团队或人员参与工作专班,对接试点工作,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四、申报材料(一)合作申请函及单位基本情况;(二)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三)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截图;(四)近三年服务我市重大项目融资情况及典型案例(3-5个),可提供的金融服务类型;(五)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附件1);(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须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五、申报方式及时间(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二)本次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受理模式,具体要求如下:1.线上申报:将申报材料扫描合并为单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投(债)贷联动试点合作申请,发送至邮箱whdarc8279@163.com。2.线下申报: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275号武汉市发改委。六、审核确定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试点合作机构名单,并签订合作协议。联系人:李书豪 联系电话:82796063 附件:1.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附件1.拟安排服务工作人员情况表.xls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pdf 浏览器不支持在线浏览pdf、请点击下载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公开征集有关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闭 【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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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汉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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